企业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模板
(6篇)
篇一
关于低值易耗品
一、目的
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二、关于低值易耗品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中,将低值易耗品纳入周转材料核算,周转材料定义为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而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有形资产。
会计准则没有给出明确的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也没有设置“低值易耗品”的一级科目;对于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原来2000元的单位固定资产价值量化标准,而仅仅以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作为唯一的定量标准。这样,就使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区分标准变得模糊,所以,企业需要制定一个符合企业自身的企业内部统一判断标准。
首先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所使用有形资产的特点(如损耗速度)、数量、重要性及具体管理要求来制定。其次对一些具有固定资产特征的有形资产,即使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通常应规定为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