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评议的实践与思考
人事任免权是人大职权的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在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同时,如何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创新任后监督方式,扩大任后监督内容,拓宽任后监督渠道,完善任后监督体系,促进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程,是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一项重要而现实的课题。本文结合近年来**市**区人大常委会以探索对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为主要形式的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体会。
实践履职评议的主要做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被任命人员的监督履职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以履职评议为抓手,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规范评议程序,确保了任后监督落地有声。
递进式拓宽评议对象,实行监督全覆盖。在深入调研和借鉴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逐步构建了干部任后监督网络。**年开始,常委会开展对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试点工作,先后完成了对12人次的评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将“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