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就清正廉洁内功夯实乡村振兴基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深远。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农村基层干部要将清正廉洁基因深植于思想与行动中,在希望的田野上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崭新答卷。
以思想淬炼筑牢廉洁“防火墙”。基层权力虽小,却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其廉洁成色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若将“人情往来”异化为权力寻租的借口,若在“微利之诱”中模糊了公私界限,这些思想上的“跑冒滴漏”,将会演变为侵蚀基层治理的“蚁穴”。农村基层干部要将为民用权的理念融入血脉,面对惠农资金分配、集体资产处置等关键事项,以“阳光运行”破除暗箱操作,通过村务公开让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要以常态化的纪法学习固本培元,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让“心不动于微利之诱”成为内在自觉和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构筑起抵御腐败的坚固堡垒。
以靶向施治拧紧纪律“螺丝钉”。“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农村基层事务繁杂琐碎,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微腐败”现象,会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