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中国共产党XX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新当选的委员召开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共XXX党(工)委批准,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5%;其中,设书记1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5%;其中,设书记1名。
五、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与局党组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XXXX党(工)委批准由局党组考察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