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共XX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市、X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本届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XXXX党(工)委审批决定,下一届机关总支委员会委委员5名,其中设书记l名,副书记1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设书记l名;机关第X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设书记l名。
三、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由本单位换届选举委员会派人主持。
四、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符合“五选”“十不选”条件。
五、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及所辖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单位党组推荐”的办法产生。先进行党员群众推荐,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按差额20%的比例投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得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单位党组投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汇总推荐情况,由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上报候选人初步人选,经XXX党(工)委审批后按应选委员差额20%的比例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全体党员酝酿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六、推荐票由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收回汇总,推荐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