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印章管理,维护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确保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防止印章滥用、误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村民委员会公章、村级党组织印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印章以及其他村级组织专用印章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村级印章管理遵循
“依法依规、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全程监督”
的原则,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合规、安全规范,切实发挥印章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与保管
第四条
印章种类
村民委员会公章:用于证明村民委员会身份,办理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如开具证明、签订合同、上报文件等。
村级党组织印章:用于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文件印发、党员发展等工作。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包括签订经济合同、资金收支、资产处置等业务。
其他专用印章:根据村级工作实际需要设立的专用印章,如村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等,仅用于对应专项工作。
第五条
印章保管
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委会指定一名非村主要负责人的工作人员保管;村级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