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村级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村级工作透明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村级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村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村级信息公开遵循
“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依法依规、便民利民”
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涵盖乡村振兴工作各关键领域,及时向村民传递信息,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公开工作,并以方便村民获取和理解的方式进行信息发布。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村级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村级组织开展的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信息的公开。
第二章
信息公开内容
第四条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县出台的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生活富裕等方面的政策内容,让村民了解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
公开本村依据上级政策制定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明确本村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第五条
村级发展规划与项目
公开本村乡村振兴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让村民知晓村级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
对村级实施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