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含资产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级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管理、资金使用、资产运营等相关活动,以及参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遵循
“民主公开、规范透明、保值增值、依法依规”
的原则,接受全体村民监督,确保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条
财务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包括但不限于村集体资产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等。收入应当在业务发生当日及时入账,严禁坐收坐支。收款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收款票据,严禁使用白条收款。
支出管理:村级财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单笔支出金额在xx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审批;xx元(含)至xx元的,由村
“两委” ...